中文摘要 |
本文根據SMART 1陣列17個地震之強震記錄,比較沖積層與岩盤測站之最大振動值,得知沖積層測站所記錄之最大加速度、速度和位移分別約為岩盤測站之1.6、2.1和2.5倍,且此最大振動值比與規模、距離及蘭陽平原之地下構造有關。同時利用LSST陣列記錄到的16個地震,比較地表與不同深度井下測站之最大振動值,其結果由地表至地下約十米處下降很快,至深約20米以下最大加速度與速度則約為地表之一半,此為自由地表面效應造成。經由回歸分析,我們亦得出羅東區之平均最大振動值隨深度變化之公式。目前地震工程人員作地震危害度分析,使用衰減公式時,均假設最大加速度(或速度)之變異度與規模及距離無關。本研究利用30個地震之記錄得知,此變異度會隨規模之增加而減少,因此目前工程人員使用之方法會高估可能發生地震之最大振動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