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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5年臺灣中部大地震後,由臺灣總督府成立震災地復興委員會,就具未來膨脹性發展之潛力且家屋毀壞達五成以上之地區,劃定十八個市街之市區改正計畫;本研究試就其範圍內之住宅重建中,以臨街有騎樓之街屋為研究對象,透過相關文獻蒐集,建立基礎資料;同時由田野調查,對各市街街屋之構造,從形式、材料、技術、法令規範等方面,探討臺灣傳統街屋在地震後與日人政策下構造形式的改變.經整理與分析,歸納出街屋構造形式及構法上所呈現之多樣性,乃針對建築耐震上之弱點,加強結構及防災上之補強而來,試將其要點整理如下:
一﹑理想家屋的實現:在市區計畫施行及法令的嚴格要求下,1900年之「臺灣家屋建築規則」及其「施行細則」具體被實施,傳統街屋的縱長發展及部份空間格局也因此有所改變.
二﹑傳統建材依其材料特性的使用方式:震後禁止土埆磚的再使用下,以當時市場供需及百姓經濟接受為基礎,利用木材質輕耐震及磚材防火、防蟻特性下,配合防火、耐震的鋼筋混凝土的運用為主。
三、構造弱點的補強及形式改變:探究構造破壞的原因,開始利用螺栓鐵件改善樓板與牆體、木構件間的接合,木構造以斜撐材抵抗水平力,磚構造以水泥或RC柱樑等方式加強構造強度;而街屋重建之樓板及屋架形式考量結構受力符合耐震要求,改變為交叉雙向樑樓板及洋式屋架.
四﹑都市防災的考量:在市區密集建築群下,連棟街屋以防火磚牆構造,及洗石子、亞鉛板裝修之準防火材料來隔絕火勢外;1941年太平洋戰事爆發,都市建築中利用行道樹,在砲彈轟炸碎片飛散下,具備保護建築的功效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