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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鄉土書目資料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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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類型 學位論文 
主要題名 清代苗栗大湖地區的土地開發(1861-1895) 
作者 林恩睦 
出版日期 2006 
頁碼或冊數 220 
中文摘要 本文以大湖的「土地拓墾」及「漢人社會的發展」,兩個主軸來探討清代大湖的土地開發史,將清代大湖的開發,分成分三個階段:第一階段為「拓墾前期」,大致是從咸豐11年(1861)到光緒10年(1884)。咸豐11年(1861)吳定新家族入墾之前,大湖是原住民泰雅族的分布地。新雞隆的墾戶吳定新,咸豐11年(1851)8月武裝入墾大湖。入墾大湖初期,經歷與原住民族群衝突、鄰近漢人墾界糾紛。土地拓墾模式,主要是「招佃開墾」,以穩健的速度開發。漢人社會的發展方面,大湖形成八份庄,大寮庄,並有福神祠、等小型的祭祀圈的存在。由吳定新家族是主導大湖地區事務,佃戶方面流動頻繁,是初墾時期的社會。第二階段為轉變期,大致是從光緒10年(1884)到光緒15年(1889)。關鍵是劉銘傳的政策大幅轉變,試圖將邊區社會納入政府管理。因此光緒10年(1884)後,吳定新積極處理界內未墾土地,其方式是合股開墾及辛勞地贈與。撫墾局則招墾大湖未墾埔地,認墾者非常踴躍。漢人社會的發展方面,大湖的八份庄逐漸發展為大湖街,另外形成芎蕉坑、九芎坪、化人公、南湖庄、新開庄等聚落。大湖成為為邊區要地,具有初步商業機能,並有建有關帝廟,更因大湖總理設置,逐漸脫離墾戶主導的初墾時期社會。吳定新家族由吳定連領導吳家,各家族逐漸崛起。在佃戶方面,移入定居的人口較拓墾前期為多。第三階段為拓墾後期,大致是從光緒15年(1889)到光緒21年(1895)。關鍵是廣泰成墾號入墾大湖,大湖撫墾官員籌劃由「廣泰成墾號」認墾大湖、卓蘭。光緒14年(1888)初引起舊墾等抗議,爆發紛爭,直到光緒15年(1889)3月才正式入墾大湖。 
出版者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區域人文社會學系碩士班 
出版地 新竹縣 
關鍵詞 苗栗縣;大湖鄉;清代;清朝;土地;開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