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摘要 |
國道高速公路自1978年全線通車以來,車流量每年平均以10%之成長率,持續增加,以致高速公路交通呈現飽和狀態,車流量及人潮的增加亦影響到高速公路各「服務區」之服務品質.另高速公路各服務區餐廳及零售店委託經營招標,以往採「最高標決標」方式辦理,由於廠商高價搶標,須繳交高額「特許營業費」給政府,故為求降低成本,致所售物品品質亦常為旅客所嫌詬,因此,如何提升「服務區」服務績效,以滿足用路人需求,至為重要,
高速公路局經多次研商檢討,爰於1998年8月函報交通部同意依據「政府採購法」改採「最有利標(評選決標)」模式辦理招標,1999年起各標分別發包完成,2000年得標廠商陸續開業.本研究之目的即針對服務區經營型態改變後,旅客對各項服務措施滿意度研究分析,並提供興革意見,做為施政參考. |